2024年05月09日 星期四
加入收藏
首页
机构简介
本院动态
研发内容
科普信息
行业动态
专家团队
联系我们
科普信息
护眼知识
视力科普
公益活动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科普信息 > 散瞳验光,究竟散的是什么?
  科普信息
散瞳验光,究竟散的是什么?

调节与验光:通常看远时,我们的睫状肌是放松的,这时检查的结果才是真实屈光度。但年龄越小,睫状肌越活跃,儿童的调节力强于成人,为了精确检查出儿童的实际度数,所以往往儿童验光需使用睫状肌麻痹剂放松调节,避免出现如假性近视、近视度数偏高等情况。

其实放松睫状肌不会导致瞳孔散大,但药物在放松睫状肌的同时,也会影响瞳孔括约肌,瞳孔散大只是连带出现的效果。

散瞳药分类:我国临床使用的散瞳药主要有:阿托品(硫酸阿托品眼膏/凝胶),药效持续2~3周;环戊通(盐酸环喷托酯滴眼液),药效持续2~3;托品卡胺(复方托品酰胺滴眼液),药效持续6~8小时。

散瞳药选择:根据中国儿童睫状肌麻痹验光及安全用药专家共识(2019年)建议:1、内斜视儿童和6岁以下儿童初次验光宜使用阿托品眼膏或眼用凝胶,2、6岁以上不伴有内斜视的儿童,初次验光可使用环喷托酯滴眼液;或使用复方托品酰胺滴眼液。

散瞳后注意事项:1、散瞳后瞳孔散大,畏光、视近困难均属正常现象。2、散瞳期间避免强光刺激,户外应戴遮沿帽或太阳镜。3、视近模糊,由于散瞳是为了放松睫状肌的调节,故散瞳期间不要近距离用眼,例如看书、看电视及使用电脑。4、极少数患儿散瞳后如出现较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就诊或咨询眼科医生。

在此提醒大家,散瞳是医疗行为,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才能进行哦!

(首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共2页)
分享到:
版权所有:广东野光源视力保健研究院粤ICP备15103334号粤公网安备44010602000925号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金升大厦(荔湾区政务服务中心)13楼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