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139号令放宽了申请驾驶证的身体条件。原规定两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现改为“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准驾车型”。这意味着,单眼视力障碍也可考取驾驶证。
在之前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的第11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这把“单眼人士”挡在了驾照的“门外”。而事实上,单眼视力患者的可视眼睛的视力、视野在一定范围内,其实不影响小型机动车的驾驶。
今年年初,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出炉,且于4月1日施行。其中,对单眼视力障碍者不得驾车的规定,进行了部分修改,规定: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简单点说,“单眼人士”可考驾照了,但不允许申请大车、摩托车等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