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近年来,由于中小学生课内外负担加重,手机、电脑等带电子屏幕产品(以下简称电子产品)的普及,用眼过度、用眼不卫生、缺乏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等因素,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不断攀升,近视低龄化、重度化日益严重,已成为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家庭、学生等各方面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地级以上市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远期目标:到2030年,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8%以上。
二、任务与措施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控、常抓不懈的工作原则,共同营造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学生自主和各方参与的良好氛围。
(一)家庭
时刻关注孩子视力健康。家庭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家长应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积极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以身作则,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0—6岁是儿童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家长应尤其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改变“重治轻防”观念,及时预防和控制近视的发生与发展,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按照《小学生(幼儿)家庭用眼卫生监督手册》要求,掌握孩子用眼习惯、眼睛发育和视力健康状况,随时关注孩子视力异常迹象,了解到孩子出现需要到教室前排才能看清黑板、看电视时要凑近屏幕、抱怨头痛或眼睛疲劳、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应及时带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的干预和近视矫治,尽量在眼科医疗机构验光,避免不正确的矫治方法导致近视程度加重。
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要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培养孩子健康锻炼的意识,积极引导孩子到户外阳光下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使其在家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的时间达60分钟以上。已患近视的孩子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寒暑假体育作业,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增强体质。
控制使用电子产品。家长陪伴孩子时应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
减轻课外学习负担。合理安排学习和锻炼身体的时间,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课业负担,不要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避免不良用眼行为。引导孩子不在走路时、吃饭时、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即,眼睛与书本距离应约为一尺、约30厘米,胸前与课桌距离应约为一拳、约6-8厘米,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应约为一寸、约3厘米),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保障睡眠和营养。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合理安排膳食,让孩子多吃鱼类、水果、绿色蔬菜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膳食。
(二)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
加强视力健康管理。校长是学校近视防控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建立校长、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志愿者等学生代表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工作职责。将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融入学校硬件建设和管理、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校医院等)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药械设备、相关检查设备及电脑等信息化设备。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拖堂,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统筹管理年级组和学科组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寄宿制学校学生晚上学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不应超过1小时,高中阶段不应超过2.5小时,且应合理安排课间休息。科学布置作业,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不得使学生作业演变为家长作业。
加强考试管理。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改善视觉环境。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2023年,学校教室照明要100%达标。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2次,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加快消除“大班额”现象。加强校园绿化环境建设。
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不得占用眼保健操时间,做眼保健操之前提醒学生注意保持手部清洁卫生。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提醒学生遵守“一尺、一拳、一寸”要求,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及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教师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了解其视力情况。
强化户外体育锻炼。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强化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4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鼓励学校每天布置适量的体育家庭作业;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确保假期学生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体育活动,督促检查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完成情况。
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按照教育部和省卫生与健康教育的要求,开齐开好健康教育课,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利用学校闭路电视、广播、宣传栏、家长会、家长学校、校讯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的健康教育,通过学校和学生辐射教育家长。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定期组织校内爱眼护眼交流活动,开展“护眼标兵”“保护视力小使者”等评选活动,发挥榜样力量促进护眼宣传效果。
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学校应制定电子产品和教辅软件使用管理细则。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在选用电子产品时,应选用具备防蓝光的产品,以保护学生视力。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学生探究式学习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控制在每天30分钟内。
定期开展视力监测。中小学校要将学生视力健康状况纳入学生健康体检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小学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对边缘视力、轻、中度和重度视力不良学生进行分档管理、提醒教育,分类指导开具个人运动处方和保健处方,并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等的报告和统计分析。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视力筛查。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查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加强营养教育和配餐工作。倡导科学饮食,有条件的学区或学校要配备专兼职营养师或营养配餐员,定期开展膳食营养知识教育,研制适合当地饮食和学生身心特点的食谱,建立有利于视力保护的合理的学生膳食结构和供餐模式。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学生近视防控工作作为学校、教职员管理和相关考核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幼儿园
倡导科学保育保教。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广东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引(试行)》,重视生活和游戏对3—6岁儿童成长的价值,严禁“小学化”教学。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地区、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幼儿视力健康检查和建档工作。
(四)医疗卫生机构
建立视力档案。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2019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在检查的基础上,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入学实时转移。在学校配合下,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要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
规范诊断治疗。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症状,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叮嘱儿童青少年近视患者遵从医嘱进行随诊,以便及时调整采用适宜的干预和治疗措施。对于儿童青少年高度近视或病理性近视患者,应充分告知疾病的危害,提醒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或降低危害。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积极开展近视防治相关研究,加强防治近视科研成果与技术的应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的作用,制定实施中西医一体化综合治疗方案,推广应用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
加强健康教育。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发挥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开发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教育资源,定期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加强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健康指导和服务。
(五)学生
强化健康意识。每个学生都要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自觉做到爱眼护眼,并向家长宣传。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发生明显变化时,及时告知家长和教师,尽早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养成健康习惯。遵守近视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用眼时注意视近与视远间隔调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养成良好生活方式,自觉摄入有利于视力发育的食物,不熬夜、少吃糖、不挑食,自觉减少电子产品使用。
(六)有关部门
教育部门:把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纳入工作规划,严格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相关要求,成立省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学校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强化示范引领。
强化学校体育。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聚焦“教”(教会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练”(经常性课余训练和常规性体育作业)“赛”(广泛开展班级、年级和跨校体育竞赛活动)“养”(养成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结合学校自身条件,积极推进校园体育特色项目建设。监督学校开足开齐上好体育与健康课程,保证中小学生每天校内1小时体育锻炼的时间和质量。
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和校医室(卫生保健室)建设。强化现有的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充分发挥各级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在儿童青少年近视眼防控工作的作用。加强校医和保健教师的培训工作,每年定期开展近视眼防治知识与技能专项培训,及时更新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校医和保健教师的业务水平。认真做好学生年度健康体检和视力筛查协调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学生近视率数据调查,对学生个体和群体健康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和研判。
加强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区域内涉及到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教育部门、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等单位和部门开展检查督查,定期对学校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等达标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监督、指导下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改善教室照明环境建设,确保2023年实现学校教室照明全部达标,加强学校电教设备管理,指导学校科学使用电教设备,及时更新换旧,减少对学生的视力损害;坚决治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每年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等达标情况开展检查督查;开展学校校医等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着力解决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及相关设备配备不足问题。
加强人才培养。鼓励高校特别是医学院校、高等师范院校开设眼视光学、眼视光医学、健康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培养近视防治、视力健康管理专门人才和健康教育教师,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相关研究。
卫生健康部门:监督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防控站点。培养优秀视力健康专业人才,加强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幼儿园(含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加强视光师培养,确保每个县(市、区)均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能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全面加强全省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指导的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库,充分发挥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视力健康管理工作。尽快修订《广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等文件,落实国家有关强制标准,规范儿童青少年的教材、教辅、考试试卷、作业本、报刊及其他印刷品、出版物等的字体、纸张,以及学习用灯具等,使之有利于保护视力。严格卫生执法检查,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教室采光和照明的国家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以“双随机”(随机抽取卫生监督人员,随机抽取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
体育部门: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积极组织各类冬夏令营和体育赛事等活动,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和家庭体育活动,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动员家庭参与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
财政部门: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健康体检、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学生体育竞赛、学生近视防控干预、学校教室照明及视觉环境改善等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调研指导我省中小学和高校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和职业发展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完善细化相关政策,给予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强化验光配镜行业监管,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防止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新闻出版部门:落实国家网络游戏的总量调控、控制新增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数量的要求,落实国家制定的适龄提示制度,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充分发挥报刊等出版物的宣传作用。
广电部门:积极动员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主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
各相关部门都要关心、支持、参与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联合开展学生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规范防控规程,总结学生近视综合防控经验和做法,提高防控水平和效果。
三、考核评价
(一)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省政府授权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各级人民政府逐级签订责任书。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等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严禁市、县人民政府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二)实行考核评价公示制度。按国家评议考核办法,建立省防控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每年对各市进行考核。鼓励委托第三方(医疗机构)对学生近视情况进行监测,其结果可作为考核依据。在核实各地2018年近视率基础上,2019年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进行试点评议考核,2020年起,每年对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开展评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实行督办问责制度。对未实现年度学生防近工作目标的市、县人民政府和学校进行通报;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市、县人民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