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眼镜镜片在符合GB 10810.1-2005的基础上,提出对儿童眼镜应选择具有较高耐冲击性能的镜片,其耐冲击性指标应符合QB 2506-2001中4.7.6的要求,并对眼镜镜片的透射比提出要求。
(2)眼镜架在符合GB/T 14214的基础上,建议5~12岁儿童宜选择带有安全硅胶的软性鼻托或“U型”鼻托眼镜架。
(3)配装眼镜要求上,除符合13511.1-2011配装眼镜外,对矫正眼镜的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以避免棱镜效应,有利儿童少年眼睛发育。棱镜度允许偏差与基底取向允许偏差和装配质量均随国家标准的提高而有所严格。
(4)本标准对眼镜的整形提出要求,在矫正眼镜交付使用时,装配人员应按儿童少年的头型进行试戴调整,使矫正眼镜松紧适宜,戴用舒适;调整镜腿末端弯度与耳根、耳后骨头形状吻合;调整鼻托高低,宽窄适合鼻梁外型。
此次发布的是修订版的国家卫生行业标准,将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届时为孩子验配眼镜时,要关注眼镜出品是否符合新标准。